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
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心性质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是广东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的第三批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领域内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的学术研究机构,主要研究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并应用创新理论于科技政策发展、产业创新与实践和企业技术创新管理。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作为创新领域的省级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为产业和企业的创新战略提供理论支持,并紧密围绕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创新研究方法,推出一批战略性、前瞻性、高水平研究成果,为中央和省委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发挥“思想库”、“信息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第三条 中心目标
建树中国自主创新理论与实践,紧密围绕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加强国内外合作,为重大决策和实施运作提供支持。培养和带动我国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队伍,巩固国内领先地位,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所建立理论的国际化水平,努力成为省内乃至国内知名的研究机构。
第四条 中心任务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在广东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广东工业大学的领导支持下,组织协调校内各学院以及相关研究院所的教授、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成为广东省内的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学术信息和学术交流的核心结点。
研究中心将对技术创新理论、创新管理理论与实践、产业与区域创新理论、创新与可持续转型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中心将进行相应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应的培训活动;研究中心将成为我省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人才的培养基地,研究中心将为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同时在国内高校开展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中起示范作用。
研究中心将通过制度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机构设置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为学术研究实体,中心设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资料室和分中心等。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是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研究方面的专家、教授,同时学术委员会委员还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和企业界的人士。学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中心的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3名。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心主任提名,中心超过2/3的专职研究人员选举同意确定。
学术委员会主任经全体学术委会委员选举产生,由超过2/3的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同意确定,并由广东工业大学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是国内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由超过三分之二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确定。原则上,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第七条 中心主任、副主任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3名。
第一款:研究中心主任由广东工业大学校长任命,中心主任应为我国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领域知名学者,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中心主任一般不超过65岁,任期不少于3年,连聘连任不超过3届。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4个月以上的主任,应及时调整。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具体工作,可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由副主任和办公室、资料室主任以及分中心主任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2.负责向广东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广东工业大学领导汇报工作;
3.负责联系与国内外创新领域学术研究机构、国内外著名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
5.组织实施科研规划。
第二款:中心副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应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的工作。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
第八条 研究队伍构成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设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学术队伍由专职和兼职人员共同组成。
第九条 专职研究人员
专职研究人员,在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方面起示范作用,在中心其他成员与中心的联络交流中起骨干作用。
第十条 兼职研究人员
中心聘请国内外高校中从事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的专家、教授、学者,相关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组成较固定的兼职研究人员队伍。由研究中心颁发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书。
第四章 学术活动原则
第十一条 聘任制与集中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中心采取专职、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制,研究工作采取集中规划、分散实施、统一汇总的管理方式。经协商聘任的研究人员利用自身及各自单位的研究条件,充分发挥优势。研究中心为研究人员提供最新信息和资料。广东工业大学为查询资料及相关工资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二条 短期与长期研究项目相结合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除完成短期的研究任务外,同时要抓住前沿理论和对我国发展关系重大的基本问题开展长期研究,保持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投入比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从2017年6月18日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 本章程实施三年后,可依据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
2017年6月18日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名单
顾 问:
主 任:
副主任:张光宇(广东工业大学 副校长,教授)
委 员:朱桂龙(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院长,教授)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理论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组织机构
主 任:张光宇
副主任:刘贻新、马文聪、刘艳
秘书:
专职研究人员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教授 |
13392621126 |
guangyu@gdut.edu.cn |
|
教授 |
020-39322151 |
xwh513@gdut.edu.cn |
|
副研究员 |
02039322726 |
21412531@qq.com |
|
副教授 |
13570378282 |
lhpony@163.com |
|
副教授 |
13828486387 |
||
副教授 |
18312672460 |
||
讲师 |
13512742282 |
||
杨诗炜 |
讲师 |
13922248880 |
|
讲师 |
13450472605 |
||
讲师 |
15989087149 |
||
讲师 |
18127815840 |
||
讲师 |
zhouliansd@gmail.com |
||
讲师 |
13580523714 |
bn_gdut@163.com |
|
博士生 |
13802404525 |
||
博士生 |
13512733523 |
||
硕士生 |
|||
硕士生 |
|||
硕士生 |
|||
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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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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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
硕士生 |
|||
硕士生 |
|||
硕士生 |
学术研究
1.技术创新理论与管理
2.技术创新与公司战略
3.产业创新研究
4.区域创新研究
5.创新与可持续转型研究
学术成果
1.科研项目
2.工作论文
3.期刊论文
4.著作
5.政策建议